齐鲁 发表于 2024-4-23 10:00:50

*ST美尚因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等问题 收到监管函

2024年4月21日,深交所向*ST美尚(300495.SZ)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内容显示,*ST美尚一是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向你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送达关于其操纵证券市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公司直至2024年2月21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2020年至2021年期间,你公司存在自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借入款项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进行披露。此外,你公司还存在2021年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重大缺陷、使用个人账户管理公司资金、三会运作不规范、关联方登记不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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