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 发表于 2024-4-28 11:47:57

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

类风湿关节炎(RA)可以完全控制,患者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生活状态,其治疗原则是“早期治疗,规范治疗,定期监测与随访”。

RA 治疗目标:达到疾病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即达标治疗。其最终目的是控制病情、减少致残率,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需要强调的是,早期、规范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病情,阻止或减缓软骨、骨及关节滑膜的病变,取得更好的预后。

一般治疗

慢性期患者应减轻劳动强度,配合功能性锻炼、局部理疗来恢复机体的局部功能。此外,还要积极戒烟、治疗感染等。

药物治疗

活动期药物治疗

在RA活动期疼痛明显时,患者应适当减少活动,适当的理疗能使疼痛减轻,加速炎症消退。但理疗不当也可能加重病情。

非甾体抗炎药(如洛索洛芬、双氯芬酸钠、布洛芬等)具有解热镇痛消炎的作用,对于活动期RA 患者能够减轻炎症的症状和体征,消除关节红、肿、热、痛,改善关节功能,但其无法消除产生炎症的原因。

抗风湿药物治疗

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是RA治疗的基石,亦是国内外指南共同认可的一线药物。患者一经确诊,应尽早开始抗风湿药物(DMARDs)治疗(包括甲氨蝶呤、来氟米特、柳氮磺吡啶、艾拉莫德、羟氯喹等)。

经单药规范治疗仍未达标者,建议联合用药。

经传统DMARDs治疗未达标的患者,建议传统DMARDs联合一种生物制剂(如依那西普、英利西单抗和阿达木单抗、托珠单抗等),或传统DMARDs联合一种靶向合成DMARDs(如托法替布、巴瑞替尼等)进行治疗。

植物药物治疗

植物药物治疗也可用于RA治疗,可改善关节肿痛症状,具有减轻炎症、延缓关节破坏等作用。

手术治疗

经过严格规范的药物治疗后效果欠佳,且患者出现关节畸形,严重影响关节功能的情况,可考虑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具有矫正畸形、恢复关节功能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手术的同时必须配合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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