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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组组长自创"罚款月票":每月8百超载超限一律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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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7-25 14: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绵竹市汉清路是当地的交通主干线,加之附近砂石厂、工厂、建设工地较多,路上大型货车络绎不绝。也是这条路,曾让不少货车司机苦不堪言,“货车如果不交‘月票’,就会被找些问题出来,然后罚款、扣车,我们一两个月的收入就没了。”“想从那里过,必须留下买路钱”……刻意“设障碍”、故意“扣车辆”、收取“月票费”……

    7月2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刊文披露,问题的源头,就在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原组长苏立。



    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原组长苏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图/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早前,为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在汉清路成立超限治理组,负责对该路段车辆超限运输、公路“三乱”以及其他违反公路路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治理,保障道路安全、群众安全。2016年1月,苏立担任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却发现原本的“护路组”已然变了味,吃喝盛行、收礼成风。

    不过,当苏立发现超限治理组的严重问题后,却听之任之,既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四川省纪委监委方面指出,苏立明哲保身的做法,直接反映出其毫无主体责任意识。之后,他的思想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一开始不参与他们的吃吃喝喝,成了他们眼中的‘另类’,慢慢就被孤立了。作为组长,我也需要组里同志的支持。再后来,我发现吃吃喝喝、收点红包也没事,就加入了他们。”

    四川省纪委监委文章介绍,苏立的职务虽然不高,但却掌握着对货车违规行为处置的裁量权。路政管理规定,对于超载、超限、损毁道路路面等行为,路政执法部门有权暂扣车辆。四川省纪委监委介绍,由于当时监督制度空转、监管力量缺失,拥有绝对话语权的苏立,成为部分运输企业和车主们追捧的“红人”。而对于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履职情况,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的监督管理严重流于形式。“上级检查走马观花,听听汇报、喝喝茶,检查就过关了。组里大家都在吃吃喝喝、收红包,也不会多说什么。”可以说,苏立等人毫不担心自己的问题会被发现。

    在与不良商人老板交往中,苏立还沾染上了赌博等恶习。“身边有人赌博,我便也跟着赌博。”越来越大的赌瘾,很快让苏立入不敷出,巨大的经济压力,让他开始在“挣钱”上剑走偏锋。为了“挣钱”,苏立伙同他人,要求货运车主以每个月每辆车800元标准向其交“月票费”。“只要交了‘月票费’,不管有没有出现超载超限、抛洒滴漏,我们都会放行。”长期缺少监管,让苏立等人更加肆无忌惮。对于那些没有交“月票费”的货车,苏立就会利用手中权力,想方设法拦路扣车或罚款,逼着更多货车老板向他交上“月票费”。“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苏立从一名“护路人”,彻底沦为吃拿卡要的“拦路虎”。



    苏立逼着更多货车老板向他交上“月票费”,图为收费资料图(图文无关)

    四川省纪委监委方面介绍,在2021年10月接受组织核查之后,苏立依然抱有“不可能我收钱就出事”的侥幸心理,不仅没有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反而不知收敛,继续收受他人财物。甚至在案发当天,还有老板给他转账。经查,2016年11月至2022年9月,苏立伙同他人收取“月票费”共计140余万元,其中苏立个人分得128.9万元。2023年5月,苏立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苏立案发生后,绵竹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路政领域系统治理,又相继查处12人。

    四川省纪委监委方面剖析,纵观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不难发现,腐败现象背后往往涉及该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或因监管缺位,或因责任空转,或因教育偏软,或因制度缺失,有个人原因,也有组织责任,成因复杂、积弊甚深,但关键还在干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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