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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69.9元卤菜"正面保质期3天背面1年" 员工:预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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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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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没想到,去山姆买卤菜,竟然被忽悠了!”

    近日,武汉市民肖女士反映,她在武汉光谷的山姆超市,购买了价值69.9元的卤菜拼盘,上面标注的分装日期是当天(10月20日),并提示在10月23日之前食用完毕。

    但是当她回家吃了一半后,意外发现盒子背后竟另有玄机:底部还贴有一个隐藏的标签,揭开后发现这盒卤菜实际上是一种保质期为1年的冷冻预制菜。



    消费者发现背面的保质期

    山姆一份卤菜竟有两个标签

    工作人员:“鲜食食品都是预制的”

    分装日期是当天,生产日期两月前。“看到那个隐藏标签后,我们真的惊呆了。”肖女士说,“本来以为山姆买到的是新鲜现做的卤菜,结果却是冷冻预制菜分装出来的。”

    据长江云新闻,肖女士向记者表示,这份卤菜商品“阴阳两面”各放一个标签,很容易让人购买时错把正面的“分装日期”当成“生产日期”,如果她知道这是一份保质期一年的“冷鲜熟食”,她一定不会购买。

    带着消费者的疑问,记者于10月29日实地探访武汉光谷山姆超市,在其商品冷鲜区,记者拿到了一盒价值69.9元的卤水拼盘,这份卤水拼盘正面的标签上显示,分装日期为10月29日,2024年11月1日之前食用最佳,保质期为3天。然而,在这份卤水拼盘的底部,有一个“2024年8月27日”的日期标签,保质期为12个月。同在现场购买卤菜的一位消费者当场质疑:“这怎么有两个标签,日期还完全不一样?”



    记者10月29日探访山姆超市实拍(正面日期:2024年10月29日;反面日期:2024年8月27日)

    记者向山姆超市工作人员询问,对方表示,8月27日是这份卤菜卤好冷冻的时间,正常保质期是12个月,而正面的分装日期就是解冻的日期,即解冻后分装。

    当记者提出,消费者质疑为何69.9元还不能购买到现卤现切的卤菜时,一位山姆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山姆的鲜食食品都是预制的”。

    市场监管局:全部下架,限期整改

    对于消费者反馈的这一事件,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已于10月30日启动对山姆超市这一批“冷冻卤菜”的质量抽检程序,明确要求山姆超市将这批带有正反标签的卤菜拼盘全部下架,并对冷鲜熟食的标签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以确保标签的明显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消费者。

    目前山姆超市已将最新批次的卤菜拼盘重新更改标签,将此前批次的正反标签改为正面两个标签,标明冷冻日期和分装日期。线上商品介绍正在进一步更新中。



    山姆实体店已更换标签

    事实上,这也不是山姆超市第一次被曝出现产品问题。此前,山姆会员商店因虚假宣传、销售问题食品等问题,已多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例如今年2月,上海真如山姆超市有限公司就因此类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870余元,并被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

    六部门曾发文规范预制菜

    提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界定。



    官方执法画面

    什么是预制菜?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强调,预制菜不得添加防腐剂。

    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从菜肴属性看——

    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预制菜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

    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

    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

    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知》还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严把预制菜生产许可关口,重点检查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藏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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