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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四部门出台低速无人驾驶实施细则 行业应用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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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0: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四部门印发《淄博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快递行业无人车应用获支持。

《细则》明确申请流程,道路测试和商业示范主体可向区县提交申请材料,由区县四部门进行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上报市级;市四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市级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道路测试、商业示范主体统一发放道路测试通知书,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车辆编码。道路测试和商业示范主体在车身张贴车辆编码,可按照道路测试方案开展相应活动。《细则》的出台,为全市快递行业无人配送车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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