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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遭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涉事警察被纪委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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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运城“13岁女孩遭强奸警方不予立案”一事又有新进展。

9月22日,浪潮新闻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案件已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纪检部门对经办民警不予立案问题立案调查。



家属收到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示书

家属提供的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显示,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绰号“黑哥”)涉嫌强奸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现已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前,受害女孩的哥哥张磊(化名)还拨打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举报经办民警起初不予立案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9月8日,运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给我回了电话,说纪委已经立案调查了,但没有告诉我具体调查进展,也没有告知有哪些经办人被调查。”张磊说。

今年4月19日凌晨,年仅13岁的张小敏(化名)在出租屋内被30岁男子韩某某性侵。家属4月30日报警后,盐湖公安分局于6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其间办案民警曾以“证据不足”“女孩是自愿的”等理由,建议受害人家属接受调解,嫌疑人韩某某甚至还上门威胁受害女孩“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6月22日,浪潮新闻独家曝光该案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于次日凌晨发布警情通报,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案启动全面复核。6月24日,警方向家属送达《立案告知书》,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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