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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横峰县征收胁迫签约补偿标准悬殊侵害村民权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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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兴安街道迴垅村村民姜祖洪反映,其合法自有房屋遭遇当地住建保障中心违规征收。征收过程中存在未听证告知、深夜胁迫签约、私自虚假评估、代签造假、补偿标准双重对待、违规打款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同一片区同类集体土地房屋,其他村民补偿标准远超其数倍,加之项目名实不符、征收范围乱套、上级复议确认征地违法但基层拒不整改,导致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严重受损,长期维 权无果。
        
        
        
        
        据当事人介绍,2023 年 11 月 8 日晚间,横峰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突然致电,要求其前往拆 迁办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抵达现场后,工作人员直接告知房屋将被征收,但全程未依法开展征地听证、未公示征收细则、未明确补偿单价及安置方案,当事人对征收事宜全然不知情。沟通持续至深夜十二点后,当事人身心疲惫,多次提出归家诉求,却被工作人员强行滞留阻拦,直至次日凌晨三点。
        期间当事人头脑昏沉、视线模糊,且有夫妻聊天记录可佐证当晚被滞留胁迫的完整事实。在人身自由受限、身心极度疲惫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一次性拿出七八份文件材料,逼迫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根本无法辨识文件内容,且被告知不签字不得离开。迫于无奈,当事人只得签字,签字后当即索要协议合同,却遭到工作人员无理拒绝,迟迟不予提供。
        2024 年 3 月,当地部门再次要求当事人腾退房屋,遭到当事人明确拒绝。令人质疑的是,当事人从未向任何部门提供收款银行账 号,征收部门擅自将补偿。款项强制打入当事人未开通短信通知的社保卡、医保卡中,刻意隐瞒打款事实,刻意制造 “已赔付、已认可征收方案” 的虚假事实。当事人多次往返、历经四五次交涉,才终于拿到征收协议,事后才发现自身遭遇严重不公对待。
        经核对协议与片区征收标准,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彻底暴露。当事人房屋为完好洋房,并非危房,征收名义为老鼠峡棚户区改造,根据横峰县人民政府公 开 信息,该项目备案为横峰县人民大道南延(老鼠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但实际施工用途为人民大道南延公路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规定,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带来的房屋拆 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且按照棚户区认定标准,该完好洋房并不属于棚户区范畴,此项目用途与申报名目严重不符,这类借棚改名义掩盖真实开发目的的情况也有相关法律案例可印证。更为不公的是,同属老鼠夹片区21户集体土地房屋拆 迁户,均按照5000多元每平方米标准补偿,唯独当事人房屋仅按1090元/平方米结算,补偿差距高达数倍。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 迁补偿相关标准,农村草房补偿标准都达到1900元/平米,当事人的补偿标准甚至低于这一最低标准,且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拆 迁补偿‘一对一’原则,该补偿标准也不符合相关要求。工作人员对此仅含糊辩解,称其他住户为临时补交出让金,无任何正式书面政策依据,双重补偿标准、区别对待征收对象的问题确凿无疑。
        除此之外,本次征收核心依据存在严重造假问题。案涉关键的华信评报 〔2023〕 第 069 号资产评估报告,系横峰县兴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单方委托制作,全程未告知、未征。得姜祖洪本人同意,评估过程当事人未到场、未参与核对,存在工作人员私自评估、弄虚作假、代为签字的严重违规情形,且评估数据与当事人实际苗木、园林、地上附着物情况严重不符,不能作为合法补偿依据。
        针对本次征收乱象,当事人依法启动行政复议维 权程序。经查证,江西省人民政府作出赣府复〔2025〕129 号行政复议决定,正式确认横峰县人民大道南延项目涉及迴垅村七里垅组集体土地征收行为违法,明确基层征收程序存在重大瑕疵。
此前省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曾亲临拆 迁现场核查,结合横峰县人民政府公开的《横峰县人民大道南延(老鼠峡片区)棚户区房屋征收通告》和《横峰县老鼠峡片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决定(草案)》政策解读内容,该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老鼠峡、南至新320国道、北至迎宾大道、西至老鼠峡,明确认定姜祖洪的合法房屋不在老鼠峡棚户区改造征收红线范围之内,两处征收地块并非同一区域,基层部门存在擅自扩大征收范围、错套棚改项目、违规套取资金的嫌疑。省级复议部门多次督促横峰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要求依规妥善解决当事人苗木园林赔偿、房屋补偿、宅基地安置等系列问题,但当地相关部门置若罔闻、拒不落实整改,漠视群众合法权益。
        据当事人统计,本次违规强拆造成巨 额 财 产损失,不仅主屋、厨房、猪圈等建筑物、装修、建材损毁灭失,经公证处双方签字确认、北京专业评估机构核定的180多万元苗木园林资产,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苗木征地补偿标准获得合理赔付。根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征收应按标准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不能移植的,应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同时2025年9月、2026年1月两次强 制 拆 除中,家中家电、农具、黄金首饰、玉手镯等贵重物品尽数遗失,且多年维 权产生律师费、误工费、经营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间接损失巨大。
        基于完整事实、确凿证据及上级复议生效文书,当事人正式提出合法合理维 权诉求:一是撤销违规虚假评估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公证处签字确认的苗木数量、规格数据,依据北京评估机构180多万元的评估结果,足额赔付2008年种植的苗木园林损失;二是纠正差异化违法补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参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片区同类型房屋5000多元/平方米的合法补偿标准(符合二三线城市房屋价值补偿参考区间),同时结合农村房屋拆 迁补偿计算标准,将房屋合法评估价格、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纳入核算范围,重新核算房屋征收补偿款项;三是落实安置保障政策,依法给予当事人本村原地重建的三块安置地块,全面弥补征收侵权造成的财产损失。
        
        记者手记:这场发生在横峰县的征收乱象,早已不是一纸复议决定能简单划清的责任边界:从深夜滞留胁迫签约、擅自打款制造既成事实的程序暴力,到错套棚改项目、擅自扩围的实体违法,再到同片同地数倍补偿悬殊、评估造假代签的公平性崩塌,每一步都在透支基层政府的公信力,每一次对省级复议决定的消极抵 制,都在侵蚀法治社会的根基。姜祖洪的遭遇不是孤例,而是部分地方征收中“重效率轻程序、重结果轻公平”的典型缩影——当群众的合法房屋被随意纳入征收范围,当辛苦经营的苗木园林估值被随意抹除,当“不服就耗、不改就拖”成为基层执法的惯性,受损的不仅是当事人的百万财产,更是千万农民对“征收有章、补偿有据、维 权有门”的基本期待。我们呼吁上级监管部门真正“看见”这份盖着公章的违法认定,叫停持续的侵权状态,以个案纠偏推动征收程序的全面规范,让“公平正义”不止写在复议决定书上,更落在群众摸得着的补偿安置里,守住法治中国最基层的底线。
        本案并非简单的征收补偿数额争议,而是一起贯穿征收启动、评估实施、协议签订、补偿履行全流程的典型程序违法与实体不公交织的行政侵权案件。从程序维度审视,征收方未履行征地听证、未公示补偿细则、未保障被征收人陈述申辩权,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正当程序与公众参与的基本规定;深夜滞留、限制离开并胁迫签约的行为,更涉嫌构成行政强制中的非法手段,其协议效力在法律上存有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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