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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新城小区收穿行车辆“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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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4-26 10: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外来车辆穿行小区需要缴纳“过路费”?近日,有市民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自己于4月21日晚从锦绣新城小区内道路穿行,通行时长仅40秒却被要求支付1元“过路费”,且当时门口的安保人员无法提供发票。与此同时,不少网友也在网络平台对该小区收取外来车辆“过路费”的做法提出质疑。

    收取“过路费”系物业自制管理办法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烟台市锦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经理向记者介绍了锦绣新城小区收取“过路费”的原因。锦绣新城小区共有东、西、南三个方向的进出口,外来车辆来访并在同门进出的,可在小区内免费停车两小时;如果从不同出入口穿行而过,无论穿行时间多久,均收费1元。

    “锦绣新城小区及附近范围是原来的芝水村及其农耕地,本村村民有从小区内穿行的习惯;由于道路施工原因,外来车辆从德润路到电厂东路,也是从小区内穿行更加方便,但是这给小区内部造成了巨大的通行压力和交通隐患。”张经理告诉记者,一天内最多有5000-6000辆车从小区内经过,给小区业主在上下班高峰期带来了不小的出行难题。

    为了管制小区内的交通,烟台市锦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提出了收取外来车辆“过路费”的管理办法,并在4月20日早上10点到下午4点,以及4月21日晚间进行试行,在4月22日起正式执行。“我们前期通过挨家挨户走访的形式,征得了60%以上业主的同意,在与当地居委会和办事处协商后,计划实行收取外来车辆‘过路费’的管理办法。”

    关于市民反映的门岗安保人员无法提供发票的问题,张经理也作出了回应。“试行期间,我们确实还有一些细节工作没有准备到位,但是自正式执行当天起,我们就组织了所有安保人员开会,并在所有出口将手撕票配备齐全。如果有不清楚本小区通行规则的外来车辆,我们会对其劝返并指明其他通行线路。”

    物业收取费用要征得业主同意

    记者随机采访了锦绣新城小区居民,大多对物业管理外来车辆的做法表示赞同。不少人认为,这样可以减少小区车流量,保障居民日常出行安全通畅,还小区一个宁静的环境。

    “过路费”的收取是否合法呢?芝罘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答复:首先,要看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里面是否明确表示物业公司有管理小区内车辆的权利;其次,对外来车辆收取“过路费”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费用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小区内的道路归业主所有,不属于社会公共道路,只要多数小区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就可以制定并收取“过路费”,同时将标准公示即可。

    1元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记者致电芝罘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制定外来车辆穿行小区“过路费”收费标准的相关政策,“《山东省定价目录》中制定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收费标准,但如果小区内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那么相关费用谁来收、收多少、如何实施等事宜应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物业公司来制定实施”。

    记者还咨询了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的王建辉律师。他认为:“如果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通过此项收费决议,那么收取‘过路费’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是没有问题的。”王建辉律师同时表示,“过路费”并非物业公司的收益,而是业主的公共收益,经业主同意后,这笔钱日后要用于小区内的公共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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