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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未按卫生标准保洁 青岛蔚蓝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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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前天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题:工作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未按卫生标准保洁 青岛蔚蓝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半岛网热线80889213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蔚蓝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分别被市南区卫生健康局作出处罚。

    根据案件信息,2024年7月24日,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沂水路7号的青岛蔚蓝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涉嫌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于某(女,46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最终,依据该法,市南区卫生健康局向青岛蔚蓝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青南卫公罚字[2024]053号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7月24日当日,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涉嫌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保洁。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最终,依据该法,市南区卫生健康局向青岛蔚蓝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青南卫公罚字[2024]054号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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