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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换新手机 15岁女孩与同学9300元贱卖母亲13万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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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5 11: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6200元卡地亚手表,

2000元回收;

29500元迪奥包包,

1500元回收;

12500元浪琴手表,

850元回收

近日

为了换新手机

15岁少女与同学分工合作

分六次

将价值13万元的手表、包包等奢侈品,

贱卖9300元,

家长发现后质疑奢侈品回收平台

存在审核漏洞。

“对于对方是否是未成年人,

没有进行审核把关。”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科室已关注到此事,正在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平台回应:

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

回收会打视频核实身份

对此,记者联系到该回收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平台会打视频核实卖家身份。但确认收款的张同学表示,开始提供了一张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她们说不收未成年人的,问有没有家里人的身份证,然后我们就找了一个成年人的身份证,说是姐姐的。”

因此,三个孩子的家长称,平台不仅没有按照规范核实出售人的实际情况,甚至还诱导孩子冒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

律师:

15岁少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回收平台或负有过错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15岁少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在二手平台所售的高价奢侈品的真实价值超出认知水平,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并不相适应,属于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因监护人拒绝追认不产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回收平台负有审核义务,如果其审核机制并不完善依据流程不能核实卖方身份的,具有过错,监护人也未对孩子履行谨慎的监护义务,对损害结果发生也具有过错。监护人可以追回孩子处分的财物,奢侈品已被转售、毁损或灭失无法返还,则应按市场价值进行折价补偿,交易中产生的损失可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各自分担部分损失。

交易贵重物品交易时,平台理应核实出卖人身份信息及年龄。对于对价值13万元的物品仅以9300元回收,严重与市场价值不符,平台作为专业二手回收平台应产生合理怀疑,不能认为自己是善意的。物品已被平台转卖导致无法原物返还,因此平台应当折价赔偿。

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

应该好好教育孩子







也有网友表示:

平台欺负对方不懂价值

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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